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东北网-黑龙江晨报报道,利用网络聊天及女子的“色”相,“钓”约男性,实施抢劫。哈尔滨市4名犯罪分子20天作案3起,抢劫10万余元,最终被沈阳警方抓获。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抢劫罪判处许宏艳、李明有期徒刑13年,判处李光、于广州有期徒刑12年。
去年8月24日,沈阳一周姓男子来到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报案,称自己当天在见网友时,被人抢走了6.9万元。沈阳警方调查发现,“许晴”和哈尔滨市有着密切联系,沈河分局民警驱车赶往哈尔滨,将化名“许晴”的许宏艳抓获,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李明、李光和于广州也相继落网。
法院审理查明,这是一个家族式的网上色情抢劫团伙,均和许宏艳都有亲属关系。(范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