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六月十五日电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今天通过联合公报。公报说,上海合作组织将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和方法,扩大成员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合作,并与观察员国和有关国际组织举行定期磋商。
公报说,元首们满意地指出,二00四年塔什干国家元首理事会关于亚太地区国际组织间建立合作关系的倡议得到广泛积极的响应。元首们欢迎本组织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独立国家联合体、欧亚经济共同体签署相关合作文件,并重申愿在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国际金融机构发展类似联系。
公报说,本组织秘书处应会同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经常关注本组织与其他组织签署的合作文件的具体落实情况,全力促进本组织与观察员国开展积极的具体合作。
公报称,元首们责成国家协调员理事会着手就本组织扩员程序提出建议。这一程序应完全符合《上海合作组织宪章》规定的目的和任务,确保构成本组织法律基础的全部条约文件的有效性,应有助于增强本组织凝聚力,并保证本组织在所有层面上协商任何问题时始终遵循协商一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