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实施一年多来,受助学生数量比过去有所增加,但在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招标中,河南、四川等多个省份竟然流标,没有一家银行中标承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新政策未能从根本上扭转助学贷款工作停滞不前的局面。
有关人士认为,由于国家助学贷款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商业银行必然要追逐利润、规避风险,所以国家助学贷款追逐名校、向名校倾斜和省市高校招投标竞争不激烈在所难免。记者调查发现,影响商业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积极性的因素主要是,商业银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经济效益不明显,成本不能得到有效补偿。助学贷款金额小,整体对象数量大,产生利息收益低,其成本与大额的个人贷款相比几乎一样,如果出现违约,贷后清收成本更高;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责任追究办法还有待完善;虽然财政部制定了《助学贷款呆坏账损失核销的规定》,但与一般的呆坏账损失核销规定区别不大,难以保证助学贷款呆坏账损失较快核销等。
记者了解到,与此前相比,助学贷款新政策实施后,高等院校十分看重贷款风险,贷款审查极为严格,将大量应获得贷款的贫困大学生拒之门外。由于银校双方各有顾虑,使得新政策效果大大“缩水”。在调研中记者发现,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覆盖比例仍然偏小,在经济落后的西部地区贫困生比例更高,贷款覆盖面显得更小。 (刘书云 郭久辉)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