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七日电 (记者 路梅)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十七日在此间就扩大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和促进两岸农业交流合作举行发布会。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司长高融昆指出,二00五年八月一日至二00六年四月三十日,实施零关税的台湾水果进口大陆市场总价值增长幅度超过百分之四十。
据高融昆介绍,经国务院批准,自二00五年八月一日起,大陆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十五种鲜水果正式实施零关税。据海关初步统计,二00五年八月一日至二00六年四月三十日,大陆进口原产于台湾地区享受零关税待遇的水果共计二千三百一十多吨,进口总值为二百九十多万美元,优惠税款三百九十多万元人民币。其中今年一至四月份进口一千一百五十多吨,总值一百三十多万美元,优惠税款二百一十多万元人民币,进口势头明显加快。
高融昆说,这还是在去年台湾气侯不太好,春季多雨,夏季干旱,秋季台风又比较频繁,台湾水果普遍减产的情况下统计的进口数字。
他指出,从去年八月一日开始到今年上半年,实施零关税的台湾水果进口增长大幅上升,价值上升百分之四十以上。这一方面说明台湾的优质水果在大陆很受欢迎,市场销售情况很好。同时,这种增长势头,实实在在地为广大台湾果农提供了出口大陆的机会。
高融昆表示,大陆将在去年对十五种原产台湾的水果已经实施零关税的基础上,新增蔬菜、水产品等十九种农渔产品,进一步实施零关税优惠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