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二日电 国家统计局十二日在此间称,四月份,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上涨百分之一点二;与前四月份累计同比上涨数据相同。
不过,近期内地民众抱怨“飞涨”的房地产价格,由于未纳入统计范畴,未能在居民消费中体现。居住类价格仅反映在租房、水电、燃料、建房及装修材料等方面。据悉,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百分之四点三,其中租房价格上涨百分之二。
国家统计局官员说,四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城市上涨百分之一点二,农村上涨百分之一点一;食品价格上涨百分之一点八,非食品价格上涨百分之零点九;消费品价格上涨百分之一点一,服务项目价格上涨百分之一点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