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8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06年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28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电解电容器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列在48059110税号项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我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本反倾销调查通常情况下在一年之内结束,即于2007年4月18日之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0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