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2日电 昨日,以刘俊勇为首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娄底继续开庭审理。在当日上午进行的法庭调查中,被指控为“黑老大”的首号被告人刘俊勇,矢口否认自己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的罪行。
据长沙晚报报道,此案的法庭调查将持续5天左右。
刘俊勇,1972年3月出生,农民,家住新化县孟公镇孟公村8组。他18岁开始混迹社会。
刘俊勇被众人称为“老大”,在他的麾下,有吸贩毒者廖建伟,劣迹斑斑的刘永华、陈彬彬,还有县人大代表、村支书伍先辉,警校毕业生陈助辉等人,后来并均成为该组织的得力干将。
据了解,警方事后从刘俊勇家中搜出了120多万元现金。
经过前日的开庭审理后,昨日的法庭相对空了许多。在昨日开始进行的法庭调查中,由于被告人只需一个个轮流出庭受审,故排在后面的被告人便不需要全部出庭“陪审”了。
据公诉机关指控,刘俊勇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抢劫罪等共计15项罪名。其中,在共同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等犯罪中,刘俊勇均为主犯。
报道称,面对公诉人的逐一指控,刘俊勇的回答避重就轻、百般抵赖。
在随后辩护律师进行的提问陈述过程中,其认为刘俊勇受到指控的15项罪名中,只有9项罪名的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而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则提出了不同的辩护意见。
上午10时许,法庭对刘俊勇的调查结束后,该案的二号人物廖建伟被传至法庭受审。
面对公诉人的提问,廖建伟称刘俊勇就是他们的“老大”,平时他们都会及时向刘俊勇汇报情况。
当问及“6·30”故意杀人案的具体情况时,廖建伟称是刘俊勇在后面支持的。 (周和平 陈国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