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0日,湖南娄底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由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新化县以刘俊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该案被告人达98人,其中仅涉黑人员就达52人,全案涉嫌罪名23项、犯罪事实170起,案卷材料205册,78名律师出庭辩护,预计庭审时间为20天。作者:郭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