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3日电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撰文透露,截至2006年1月,中国已经与49个国家签订了司法协助条约。
文章介绍,为打击外逃腐败分子,中国做了大量的工作。2000年1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并先后同25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了“红色通缉令”。特别是近两年,中国加大了追逃缉捕的力度,引渡了部分潜逃国境外的涉嫌腐败犯罪嫌疑人,追回了一些涉案资产。
但文章指出,必须看到,打击跨国腐败犯罪,引渡外逃的腐败分子,涉及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以及文化背景等,情况十分复杂;从中国自身工作看,追逃的经验还不丰富,对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情况特别是国外刑事、民事法律了解把握还不深,有关的专门人才还比较缺乏等,打击外逃腐败分子的措施还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
文章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国际交往和国际合作的日益频繁,反腐败国际合作已摆上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日程。反腐败国际合作是严厉打击跨国腐败犯罪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