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魏晞)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于二十七日签署《全面合作协议》,此番合作被业内视为颇具战略意义的强强联合。
根据协议,两家银行将以“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为原则,在包括银团贷款、管理资产、结算代理、资金、信贷资产证券化、联名银行卡、中小企业服务和住房金融等领域开展合作。
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的业务合作由来已久。早自一九九九年,建设银行与开发银行就政策性贷款资金结算等业务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书》,开创国内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业务合作的先河。近年来,两行在债券投资、信用拆借、债券回购、代理贷款资金结算等领域保持良好业务合作关系。
业内人士认为,双方此次合作将有助推动中国金融的改革和发展,提升金融业整体竞争实力,开拓出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互补合作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