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8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2月27日,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孔某管制一年;判令孔某赔偿自诉人炜伟4.6万余元,孙某赔偿5000余元,大连某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查明,去年3月4日下午,大连某公司职员炜伟赶往公司上班时,因嫌公司大门开启太小而与值班保安孔某发生口角,在厮打中将孔某手腕划伤。事后,孔某向孙某、刘某两名保安诉说了被打情况,孙某、刘某两保安随即电话报警。
随后,他们见炜伟正在车间外闲谈,便欲将炜伟带回门卫室询问并等候警方处理。双方言语不和,又厮打在一起,孙某用胶皮棍击打炜伟的身体,孔某用铁锹击打炜伟头部,导致炜伟被打倒在地,头面部受伤。事后,炜伟在医院住院治疗101天,构成十级伤残。
因此,炜伟将孔某、孙某及二人任职的大连某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孔某、孙某刑事责任,并索要赔偿。(侯德伟 徐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