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2日电 据解放日报报道,航空燃油附加费的“寿命”从去年年底延期至今年3月31日,现在又被“贴”上了“无限期标志”。昨日获悉,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执行期限继续延长,而且并未宣布征收到何时结束。
据悉,去年8月1日,为应对国际油价上涨对航空公司造成的冲击,国家允许国内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当时期限暂定为当年12月31日。然而,由于国内航空三巨头联手“上书”要求续征燃油附加费,这个限期又被延长至今年3月31日。
发改委通知称,延期后收取标准依然按原标准执行,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国际航空燃油价格一涨再涨,此次下发今年再次续征燃油附加费的通知,无疑是为了再拉航空公司一把。(王志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