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6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未经允许给他人拍照不仅不道德,而且属于违法行为。2月13日,山东省滕州市一男青年就因为这样的事惹上了麻烦。
2月13日,滕州市鲍沟镇派出所接报警称,一青年在滕州市孙岗火车站车务段职工食堂给一女职工偷拍照片。经查,当天中午下班后,王某等十七八个青年到该职工食堂就餐时,见正在此就餐的一女职工长得十分漂亮,遂拿出手机给其拍照。
该女职工发现后非常气愤,严厉要求王某删除自己的照片,王某等人仗着人多势众,嘻嘻哈哈地厚着脸皮边拍边跑掉了。
该女职工越想越恼火,便拨打了报警电话。未经允许给他人拍摄照片属违法行为,在派出所民警的耐心说服教育下,王某等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仅删除了照片,而且当面向该女职工赔礼道歉。(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