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月21日电 (甄红)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然而一些农民工却迟迟拿不到工资。20日下午,韩金生等154名农民工从北京宣武法院广外法庭拿到了判决被告北京世纪豪庭装饰有限公司、北京盛兴永泰商贸有限公司三天内给付劳务费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的判决书。
2004年11月起,韩金生等154名来自河南、河北、安徽、江苏等地的农民工在和平里盛兴怡和阳光分店、盛兴超市学院路店、盛兴广渠门购物广场连续干装饰装修工作,但至2005年8月工程相继完工,他们为其干活的北京世纪豪庭装饰有限公司也未结清每人的工资。2005年9月,该公司给农民工打下欠条,承诺同年10月底前付清。到期后,农民工索要未果。2006年1月6日,154名农民工一齐将拖欠工资的北京世纪豪庭装饰有限公司和发包方北京盛兴永泰商贸有限公司告到宣武法院。
北京宣武法院广外法庭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快速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的精神,快速立案、快速审判。书记员在向二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和起诉书副本的同时,了解案情,告知举证责任和期限,宣讲有关法律政策,开展庭前调解工作,为案件的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由于原告人数众多,庭长派四名法官对154件案件进行合并审理。1月11日,4名法官同时开庭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北京世纪豪庭装饰有限公司承认欠费事实,但强调未能全额支付劳务费的原因是北京盛兴永泰商贸有限公司未结清工程款所致,表示现在无力支付。北京盛兴永泰商贸有限公司则辩称,农民工起诉的其他(雇佣)合同纠纷案与本公司无直接法律关系,并提出公司的资金因故现被其他法院查封,拿不出钱来。
宣武法院广外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农民工为北京世纪豪庭装饰有限公司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现向其索要劳务费,并要求北京盛兴永泰商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宣武法院广外法庭判给154名农民工的劳务费总额共计7725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