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北京市建委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监管,北京市建委下发了关于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网上办公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自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须进入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提供的服务平台,进行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业主委员会开户后维修资金的划转、分摊、支取、续筹、变更、过户、注销、查询等业务操作。
据悉,新系统与维修资金银行系统实时联网;所有业务操作须在电子信息与纸质要件一致的前提下方可提交主管部门受理。为保证小区办直接归集维修资金方式(以下简称旧系统)顺利向新系统归集方式过渡,自2005年8月起开通了新系统的资金归集功能,10月份关闭了城八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的旧系统,保证了业主能够到联网的银行网点交纳维修资金。
此外,对没有及时进行新系统用户注册、项目登记及楼盘造册,影响业主交纳和使用维修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