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1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2005年9月,刘庆锋这个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实施强奸13起,抢劫、盗窃36起,把强奸、盗窃视为“乐趣”的蒙面大盗被押上了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经过审理于10月24日被法庭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庆锋自感罪孽深重,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目前此案正在复核中。
刘庆锋,男,33岁,原籍为延津县位邱乡宋村,1995年到鹤煤三矿当了协议工。刘庆锋从小就性格怪怪癖,言语不多。刘庆锋一家生活比较困难,看着别人家都过着富足的生活,他的心理极端不平衡,他发誓要做一个有钱人。
1990年,刘庆丰入伍,在部队练就了一身本领。平时,刘庆锋不善交际,没事总爱看看录像,读读小说,尤其是西方和港台一些反映暴力、色情类的作品,刘庆锋更是看的津津有味,那些扭曲的灵魂和血腥的场景给了刘庆锋很深的印象。
后来,偶然一个机会,刘庆锋遇到了一个让他至爱的女人,没多久他们就结婚了,婚后生有一子。儿子的出生让刘庆锋感到了生活的温暖和幸福。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心爱的妻子突然离开了他。那两年他万念俱灰,感到生活已经失去了意义。
到矿上当工人后,刘庆锋也没有几个知心朋友,在异乡举目无亲,常让他感到孤独和失落。这期间,亲戚朋友也给他撮合了几桩婚事,但由于其性格古怪,最终都不欢而散。
工余时间,刘庆锋无所事事,有时候夜深入静,他会一个人幽灵似的在居民区和附近几个农村转悠。一次刘庆锋顺手推开了一户人家的院门,从这户的厨房中偷走了几斤鸡蛋和一壶油,提着那所谓的“战利品”,走在路上,他的心里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刺激,内心的压抑似乎一下子都释放了出来。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刘庆锋开始频频出没于夜色之中,窥探别人的隐密,盗窃别人的东西逐渐成为他的一种“嗜好”。他从破门而入改做翻墙越户,从顺手牵羊到抢劫强奸,犯罪在步步升级,后来,他干脆辞掉了工作,成了名副其实的犯罪“专业户”。
在一次盗窃中,刘庆锋发现该户只有一个女人和年幼的孩子在家,他的内心陡生邪淫之念,大着胆子将罪恶的手伸向熟睡中的女人。从此,在刘庆锋的犯罪生涯中又多了一种“乐趣”,而且一发而不可收。
刘庆锋还善于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他学会了用手机卡打开暗锁,用医用胶布封咀,用绳索捆绑来制服被害人的犯罪方法。他甚至在犯罪过程中男扮女装,戴上假发,穿上裙子,在乳罩里塞进毛巾,强奸时戴上避孕套。这种装束往往将被害人吓得半死,而他却体验到一种莫名其妙的亢奋。
刘庆锋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他几乎将别人的家当做自己的家,由于偷窃业务“娴熟”,他出入被害人的家尤如无人之境,小到拖把、鸡蛋、香皂,大到摩托车、电视机、液化气,无所不偷。一次,刘庆锋连续盗窃了液化气罐、炉盘、20油,50大米等物,由于无法同时搬运,他竟然往返三次,才将盗窃的东西运送完。
开始做案时,刘庆锋还心存胆怯,有所顾忌,但几次做案成功后,他发现,当他出现时,被害人往往会被他所吓倒,成为任人摆布的羔羊。后来,他越来越胆大妄为,而被害人的懦弱和疏忽也为刘庆锋提供了机会和方便,在中山路西巷对年逾60的孙某进行强奸时,孙某某的儿子、儿媳就住在隔壁。在三矿家属院对徐某某强奸后,又连续三次将徐某某强暴,被害人竟然无所防范。
刘庆锋被抓捕后,警方依法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搜查,在其面积不大的住处竟然堆满了刘盗窃而来的各种物品,从半旧的鞋袜衣裤,到废弃的皮管、轮胎,乃至拖把、菜刀、咸盐、酱油等应有尽有。(翁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