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零售化人民币不交收远期合约(NDF)由今日正式开始买卖。香港财资市场发展委员会主席蔡耀君昨天表示,很高兴银行界对这个项目反应非常热烈,并会继续研究其他有利香港财资市场发展的项目。银行界则认为,是次的安排,将更有助提升本港金融中心地位。
财资会宣布,零售化人民币不交收远期合约(NDF),由今日起正式开始买卖。自9月下旬财资会公布‘零售人民币不交收远期外汇合约’的标准文件后,市场反应非常热烈,而有兴趣的参与行,由原来的7间银行,增至目前共16间银行表示会参加该计划,当中有11间银行将于今日起向客户推出服务,而其余5间银行则仍在筹备工作中,并于稍后时间推出。
恒生银行(011)副行政总裁柯清辉表示,市场对简便的金融工具,以管理人民币交易风险需求越来越多,而新服务正是应市场需求而生。而本港可推出零售NDF产品,将提升金融中心的地位,有助该行扩阔的人民币产品系列。
东亚银行表示,中小企业可利用此服务作为对冲工具,以避免内地营商的成本,因汇率波动而受不必要的影响,并可藉此锁定其在内地的业务回报。该行亦为客户提供杠杆的服务,故亦有助企业改善流动资金的管理。
汇丰银行表示,客户可根据人民币远期汇率的预期,选择两种人民币不交收远期外汇合约。若客户认为人民币汇率将会升值,便可选择买入人民币及卖出美元;若认为人民币汇率将会贬值或保持平稳,则可选择卖出人民币及买入美元,以对冲人民币汇率的波幅,及作投资需要。
为方便中小企及其他零售客户买卖这项产品,财资委员会已制订划一文件,列载合约的出售条款,其中包括合约的结算安排。而最初合约设有5种期限,分别是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及12个月,而每份合约最低面额为1万美元。(刘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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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不交收远期外汇合约(Non-deliverableForward,NDF),是指远期汇率交易中,双方于到期日时不须交收本金,就到期日的市场汇率价格与合约议定价格的差价进行交收清算,当中本金仅用于汇差之计算,毋须实际收支。
早前,人民币不交收远期外汇合约属于机构投资者的活动,由于一般中小企及零售客户,所涉及参与的金额较小,故未能符合相关活动的下限,并难以对人民币升值的风险作对冲。而是次人民币NDF零售化安排,将有助中小企及零售客户,特别是厂房设于内地的出口商,在内地进行结算。
有关对冲活的机制,若已有人民币存款,但担心人民币会下跌,则可沽出人民币的远期合约。在结算日,若人民币兑价上升,投资者在远期合约有亏损,惟手持的人民币存款则赚了升值。反之,若人民币兑价下跌,则存款因贬值在帐面上会有亏损,但在远期合约的入帐,可抵销了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