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新方案的主要框架目前已经形成,并已上交国务院,等待最后批准。然而,这个方案的讨论和制定者,只有相关部门和专家———
“医改总体上不成功”的结论披露后,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近日,有关医改的最新消息再次传出———卫生部有关官员透露说,一份关于国内医疗体制改革的新方案主要框架已经形成,相关各部委对此方案也已达成共识。一位权威专家同时透露,该新方案目前已经上交国务院,等待最后批准(详见今日本报A16版)。
既然上一轮医改“总体上不成功”,导致许多百姓看不起病,新医改方案肯定会从这方面入手。因此,这条消息对那些被医疗费用过高困扰的普通百姓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然而,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医改新方案的讨论和制定者,只有相关部门和专家,而没有广泛征集民意。在这种情况下就上交国务院,未免让人感觉有些草率、仓促。
当然,我们丝毫不怀疑有关部门和专家的专业素质以及他们希望通过医改新方案的制定让百姓能看得起病的良好愿望,况且这个方案已经经过了几年的讨论、修订,并数易其稿。但是,古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因此,在医改方案的修订过程中,还是应该尽可能地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方面,医改涉及到几乎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前一轮“医改总体上不成功”,是否和没有充分倾听民意有关,值得总结和思考。这有利于在新一轮的医改新方案制定中吸取教训。在合适的时机将方案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力争提高新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避免上一次医疗改革“总体上不成功”的局面。
另一方面,在现代法治社会,仅靠政府部门和专家的立法,已经越来越难充分反映公众意愿和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因此,在法律和规定的制定过程中,必须有公众广泛的参与,只有社会成员充分参与而形成的法律,才能保证其合理性。一个涉及面极广的医疗改革方案更是如此,只有广泛征集民意,才能使此次的医疗改革符合广大民众的利益,得到群众的支持。
由新医改方案的制定,让我联想起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新闻。该草案公开之后,在短短半个月内就收到6500多条意见。不管这些意见最终能否被采纳,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开门立法的举措都值得赞赏。制定新医改方案的官员专家,为什么不能给公众留点提意见的时间呢?
(来源:齐鲁晚报,作者: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