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5日电 江西省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社会成本、投资效果的考核,力争杜绝重建设、轻实效,重引进、轻服务,重规模、轻质量等问题。
人民日报的报道称,因追求政绩而投资建设“形象工程”,进而产生“豆腐渣工程”,是不少地方存在的难以整治的顽疾。江西省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就是试图为此类问题开出“药方”。责任追究制度的核心是“谁决策、谁负责”。进行项目投资的行政机关要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向有关部门反馈,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对决策作出调整和完善。
此外,江西还将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决策的监督制度,明确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任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