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八卦周刊《壹本便利》偷拍事件引发演艺界要求立法规管传媒偷拍,香港记者协会表示,现在公众对立法规管偷拍的讨论过分情绪化,担心就此急就章立法管制新闻采访,会影响公众知情权及削弱传媒监察力。
新闻行政人员协会发表声明,谴责《便利》的采访手法不道德,并建议应待法院就此事裁决后,再检讨是否有需要进一步立法,务求在尊重私隐及新闻自由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曾于3月提出保障私隐,包括将侵犯私隐的偷拍行为列为刑事罪行。特首曾荫权昨表示,政府将以法改会的建议为基础,推动业界人士、立法会、传媒及大众深入讨论,在维护合理新闻自由的大前提下,寻找一个平衡及共识的方案,以杜绝同样事情再发生。
香港民政事务局表示,正研究法改会的报告书,由于议题非常复杂及有争议,当局会参考外国做法,暂未有立法时间表。
香港法改会私隐小组主席白景崇表示,立法规管偷拍并不会侵犯新闻自由,公众就此讨论,有助找到“(私隐的)合适界线”。他指出,政府应加快落实立法规管偷拍的建议,相信立法会议员及政府会藉此机会重拾议题。
香港记协主席胡丽云表示,现时公众“一窝蜂”提及立法规管偷拍,以打击一小撮不正规的新闻工作者,最终可能会影响所有人的知情权。立法会议员汤家骅表示,同意要保障私隐,但不要影响到新闻自由,希望尽快于立法会讨论此事。
身为法改会私隐小组成员的港大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解释,法改会的立法建议只针对处所被偷拍,但钟欣桐被偷拍的地点为更衣室,立法建议并不适用其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