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3日电 最新出台的《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提出,将在“十一五”期间,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和保障范围,探索构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三层住房保障体系。同时,经济适用住房将转变供应模式,由销售为主过渡到租售并举,并探索建立政府回购式的“内循环”流转模式。
今日出版的《中华工商时报》载文指出,这意味着经济适用房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而是由政府回购,以遏制那种靠经济适用房谋利的现象。我们为这一政策的出台叫好。
经济适用房是中国在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早在1991年6月份,国务院就在《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大力发展经济适用的商品房,优先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房实行的初衷是政府在土地价格及相关税收等方面进行了让利于民的考虑,原本是希望能够借此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但是,在这一政策的实行过程当中,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一部分经济适用房成了一些有钱人的居所,而一些低收入家庭却难以买到经济适用房,这显然违背了政府出台经济适用房的初衷。更为引人关注的是,由于近年来房价飞涨,原本价格比较低的经济适用房反而成为了一部分人牟取利益的途径。
我们认为,此次北京市政府出台的这项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将对房地产业的投机行为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首先,它体现了经济适用房这一政策制定的初衷,即在经济适用房住户改善住房条件以后,通过回购的方式再把福利还给国家,以解决更多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其次,实行经济适用房政府回购,可以有力地抑制房地产业的投机现象,政府回购,再由政府卖(或租)给消费者,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住了那些通过经济适用房倒买倒卖非法获取利益的投机者。如果政府在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上再进行严格把关,相信回购后的经济适用房会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价值,让更多人受益。
第三,可以起到抑制高房价的作用。尽管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在执行中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如果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流转,是应该可以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
从回购经济适用房这项政策的制定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政策出台的本身,除了让经济适用房回到最初理性的轨道外,同时也是政府完善房地产市场建设的一个制度面上的体现。我们期待政府还会出台各种各样的政策来完善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让目前的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向呈现出更加合理的态势,让更多百姓受惠于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