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北京市将在“十一五”期间启动中央及地方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成公费医疗制度向医疗保险制度并轨。(10月17日《新京报》)
一直以来,机关与事业单位都游离于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实行所谓的公费医疗制度。公费医疗由国家与用人单位包揽职工的医疗费用,为职工健康承担无限责任。而基本医保为个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并且受益的个人需要缴纳部分费用。前者显然比后者待遇更为优渥。
都是劳动者,同样为社会作贡献,却分别享受不同待遇的保障制度,这显然有失公平。此外,公费医疗易造成医疗资源与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不需要的药也要开,没有病也要“治”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不久前的一份调查报告称,全国党政部门有大量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一年开支数百亿元,即是公费医疗制度造成巨大浪费的明证。而基本医疗保险需要个人相应承担部分费用,而且个人承担的份额与花费的医疗费总量成正比,同时保险公司还会监督医疗费用的使用,因而能使医治过程中的浪费降至最低。
尽管现在已有部分职工能够享受医疗保险,但是还有不在少数的城镇居民缺乏基本医疗保障。农民普遍纳入医保更是尚未提上议事日程。如果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医保制度当中,其中节约出的大量资金,可以被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就能让更多的人享受医保制度的福泽。
另外,公费医疗制度是一种单位管理形式,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化管理,如果机关、事业单位也能纳入医保制度,就能强化医疗保障的社会化性质,有利于彰显人与人之间地位的平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报告显示,在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多数是为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这种医疗资源配置的失衡显然是一种巨大的社会不公。对这种社会不公应该及早进行制度性的调整,而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无疑是向这种不公开刀的第一步,公费医疗制度向医疗保险制度的并轨实际就是向社会公平的靠拢。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思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