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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中国金融业出现回归混业经营的呼声 2000年11月3日 07:12 中新网北京十一月二日消息:中国即将加入WTO,现在实行的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正面对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的挑战。今年以来,中国金融界已出现要求金融业重新进行混业经营的呼声。中国金融分析家称,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回归,作为国际潮流势不可挡,也必然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最终选择,但人们普遍关注的是中国金融业未来的混业经营将会在何时及如何符合中国国情推展。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在一九九三年以前,中国金融业也曾经进行过混业经营的试点,但是由于当时经济过热,管理水平较低,社会上出现了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银行大量信贷资金涌向外汇、房地产、股票证券、期货市场从事投机买卖,导致了金融秩序的混乱。管理欠佳的金融混业经营给中国经济带来了负面影响。 一九九三年下半年开始,中国政府审时度势,大力整顿金融秩序,中国的银行、保险、证券实行分业经营,并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证监会进行分业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今年年中曾指出,分业有利于监管,中国目前尚未考虑改变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现行体制,更没有实行银行混业经营和监管单位合并的时间表。但戴相龙同时强调,中国央行支持银行以及保险、证券机构扩大业务,特别是支持银行发展中间业务。这可能会出现适当的交叉。 事实上,近几年来,中国的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金融全球化和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更加明朗,中国加入WTO的步伐明显加快,越来越多的中国金融机构高层人士认识到应该顺应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和要求。实际上,中国金融当局对此已经有所动作,对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政策开始作出适当调整,银行、保险、证券三业出现了互相渗透共同发展的趋势。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多个方面: 一、中国人民银行在九九年八月颁布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从事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业务。二、中国证监会和保监会在九九年十月又一致同意保险基金进入股票市场。三、中国人民银行与证监会二000年二月联合发布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为抵押,向商业银行借款。四、《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也已经从今年十月起开始执行,商业银行可以买卖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贷款。 上述这些举措,使得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长期分隔的局面终于被打破,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指明了一个方向,即国内银行业分业经营已面临混业经营的挑战。正如中国银行一位副行长日前在一次金融学术研讨会上所说,由于金融自由化的发展,金融商品不断推陈出新,金融机构所需资金越来越大,单一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已无法独自承担日新月异的新金融商品的承销,也无法满足企业一揽子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和居民多样化的金融服务的需要。因此,无论承认与否,中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是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不过,金融分析家同时指出,由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需要一个过程,由于中国目前的金融环境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立即实行混业经营还有许多困难。中国金融业重新实行混业经营,并不是简单的回归,而是规范的混业经营,需要具备金融主体产权明晰、自律能力强、金融法制完善和金融监管有力等一些前提条件,避免重蹈混业经营行为曾经给国民经济带来巨大风险的覆辙。当前急迫需要的是银行、证券、保险各自都要把自己行业的规范做出来,以便在此基础上有可能逐步走向混业经营。(中通社思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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